2021-12-29 10:16來源:未知
湖南省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是省殘聯直屬的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是為全省殘疾人提供康復醫(yī)療、教育、職業(yè)、社會等康復服務的綜合性康復機構和技術資源中心,承擔康復訓練服務、康復技術人才培養(yǎng)、社區(qū)康復服務指導、康復信息咨詢服務、康復知識宣傳普及、康復研究和殘疾預防等工作。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要求,結合省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jiān)督下,省殘聯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省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省殘聯組織人事部全程參與業(yè)務指導、省紀委省監(jiān)委駐省民政廳紀檢監(jiān)察組、省殘聯機關黨委(紀委)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2個;招聘計劃2名,全部為專業(yè)技術崗位(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殘聯(http://www.hndpf.org/)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2月31日上午9:00—2022年1月9日下午17:00。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登錄湖南省殘聯網站進入“湖南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工作人員招聘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按崗位要求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要求將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材料原件掃描上傳:
(1)本人近期1寸藍底免冠證件照(jpg格式);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yè)生還包括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需蓋學校公章);
(4)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
如因上傳圖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導致不能正常報考,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后果。
3.相關要求:
(1)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2)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1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
(3)現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4)因個人填寫信息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5)本次招聘所設專業(yè)不區(qū)分專業(yè)碩士和學術碩士。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初審: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報名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可通過報名端口自行查詢初審通過情況并打印準考證。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12月31日上午9:00—2022年1月10日下午17:00。
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2年1月14日上午9:00至1月16日上午9:00。考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見準考證。
2.復審: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復審,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省殘聯網站公布,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如實填寫的《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相片”欄粘貼本人近期1寸藍底免冠證件照,“應聘人員承諾”欄由本人親筆簽名并填寫日期)。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需蓋學校公章)。
(3)本人近期1寸藍底免冠免冠照片3張。
(4)現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5)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1.開考比例: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
筆試: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相關知識,總分為100分。筆試考試時間、地點及具體事宜以準考證明確的內容為準。
面試: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全部參加面試。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總分100分。
符合報名條件,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殘疾人,筆試、面試參照《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f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提供合理便利,但需提前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表格請在湖南省殘聯網站下載)。
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所有崗位均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各環(huán)節(jié)考試成績在省殘聯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如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2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殘聯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殘聯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84619528(省殘聯組織人事部)
0731—84749315(省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
舉報電話:0731—84502079(省紀委省監(jiān)委駐省民政廳紀檢組)
0731—84619515(省殘聯機關黨委(紀委))
附件:
1、湖南省殘聯直屬事業(yè)單位省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2、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
湖南省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湖南省殘聯直屬事業(yè)單位省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xls
附件2: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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